2024年汛期将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及防汛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级防汛责任,现将全县重点城镇、水电站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1.渠县2024年城镇防汛责任人名单.docx
2.渠县2024年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3.渠县2024年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名单.xlsx
渠县水务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