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渠县2023年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我局抽调检查执法人员4名,对抽取的7个招投标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执法检查人员:
章秀华(执法证号:23140616022)
贺承光(执法证号:23140616051)
柏长军(执法证号:23140616058)
刘小波(执法证号:23140616054)
三、被抽查项目:
渠县汽车站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渠县黄花大道北段高速路口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渠县2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渠县金茂府周边(惠民苑至小溪路)道路建设工程
渠县2022年老旧小区渠江街道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渠县2022年老旧小区渠江街道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渠县经开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标段施工图设计
四、检查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检查
检查是否未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从事代理工作;是否按照工程性质合理编制招标文件;是否配合业主单位组织正常开标,按时完成开标工作;是否按规定提交书面情况报告;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招投标过程中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标文件的监督检查
检查招标人是否存在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情形;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否存在违反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出、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情形;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评标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确定中标人的情形等。
(四)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订立承包合同的情形;中标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形;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承诺是否不一致、是否存在人证不相符、未到岗履职等情形。
(五)其他情形检查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或收到是否存在其他涉嫌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线索,做针对性检查。
五、实施步骤:
采取实地检查和查阅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检查结果:
1、项目名称:渠县2022年老旧小区渠江街道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存在问题:
(1)脚手架连墙体未按规范搭设
(2)无扫地杆和剪刀撑
(3)门市和入户门无防护
(4)未按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处理措施:(1)(2)(3)项责令施工单位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4)项责令招标代理机构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做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2、项目名称:渠县2022年老旧小区渠江街道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存在问题: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到岗,有请假手续
(2)现场存在搅拌砂浆
(3)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4)未按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处理措施:(1)(2)(3)项责令施工单位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4)项责令招标代理机构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做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3、项目名称:渠县黄花大道北段高速路口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存在问题:
(1)该项目于4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岗
(3)未设置喷淋和公益性广告
处理措施:责令施工单位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其余项目未发现问题。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