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科学技术协会是渠县县委领导下的群团工作部门,内设3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公益一类),名为渠县科技普及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2、负责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3、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表彰和奖励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4、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5、开展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的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6、参与地方重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参与科技政策、法规以及科技计划、规划的制定。
7、负责对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学类和科普类团体的审批和业务管理工作,对乡镇、街道办、企业科协和县级学会进行指导。
8、兴办符合渠县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科协编制总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1人,其中行政干部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县老干局管理)、退休14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人员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渠县科协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四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构“三地”兴“三城”建“强县”,奋力推进“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渠县建设新征程的目标定位,经济总量“冲刺800亿”、城市规模“建设双50”、发展质量实现三个更优、民生福祉实现四个改善奋斗目标。其工作重点是:
(一)围绕“一个中心”。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持续抓好党建工作。引领全县科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确保科协系统工作上下一盘棋。
(四)落实“三大任务”。一是做强县域经济产业支撑,做好科普服务这篇文章。二是持续开展科普大篷车进农民夜校活动。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
(五)抓好“四项工作”。一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科协自身建设,着力加大科普宣传培训力度。三是筹备召开渠县科协代表大会及成立渠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和渠县人工智能机器人学会。四是抓好科技工作者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科普服务能力。
(六)扎实抓好“天府科技云”工作。扎实推进“天府科技云”服务推广运用,为构“三地”兴“三城”建“强县”目标定位,奋力推进“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渠县破局成势、走在前列,当好达州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的桥头堡,加快建设川东渝北县域经济发展“增长极”,腾飞达州南翼振兴“金翅膀”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19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5.64万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调资经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基本支出预算19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6万元等。2022年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调资经费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设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7.87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