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渠县加快推进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渠县加快推进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渠县加快推进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渠县加快推进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全国农村公路现场会议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等相关政策,根据省、市两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抓好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全面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2022年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乡村振兴、交通先行”的方针,围绕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各方联动、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振兴乡村”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畅达水平和服务水平,构建“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农村公路网,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渠县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外畅内联、畅通乡村、联组入户、联线成环、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契机,全力推动全域农村公路网络体系明显优化并得到有效保护,促进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养护水平全面提升,持续健全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城乡运输一体化,奋力打造乡村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新样板,确保2022年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并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统筹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形成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强大合力。
(二)聚焦产业,助农致富。积极探索并有序实施农村公路“+特色产业”“+资源开发”“+乡村旅游”“+电商物流”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等项目同步建设、合力管护、互利共赢。
(三)分类指导,示范引领。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和发展差异,针对我县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先行先试,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水平。
(四)创新机制,协调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观念,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投融资与建养体制机制创新,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提高建设和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程度。
四、创建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好,即新改建工程标准高、质量好;农村公路管理好,即各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好,即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兑现,安全隐患治理完善,路面技术状况好;农村公路运营好,即城乡客运一体化,建成覆盖全县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
按照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要求,达成基本条件、综合指标、建设指标、管理指标、养护指标、运营指标共六类四十八项指标(详见《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实施细则》)。
五、工作任务
(一)政策先行,积极奠定创建工作基础。
加快推进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出台促进“四好农村路”发展激励性政策,以及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等相关政策性文件,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责任单位(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县政府办、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二)统筹规划,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标准。
1.加快示范路项目建设。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新改建县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乡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5米、村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安防、排水等附属设施完善,路面无病害及安全隐患等)的要求,迅速完成不少于100公里示范路建设。
(1)拟选示范参观线路(最终以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准):渠南街道-中滩镇-有庆镇-宝城镇-新市镇-新市镇五通村(展示农村公路产业建设成果)-新市镇鸡山村-拱市乡高滩村-拱市乡莲花村-龙凤镇望营路口-清溪场镇-望江乡-青龙镇-渠北镇-北城汽车站(展示乡村客运暨金通工程发展成果)-黄花大道-三桥-锡天路-汇向路-賨人谷景区(展示美丽乡村路建设成果)-临賨快速通道-南大梁高速-智慧物流园(展示交通物流建设成果)
(2)整治提升措施
对县道鲜蓬路(有庆至新市镇五通村段)铣刨后重新铺油,同时处理好沉陷等病害,以及设置小景小品并完善附属设施等。(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三年攻坚第二批项目统筹实施)
对鲜蓬路新市镇五通村路口至五通村村委会办公室段道路进行病害处理,设置小景小品并完善附属设施等。(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三年攻坚第一批项目一并实施)
对新市镇五通村村委会办公室-新市镇鸡山村-拱市乡高滩村-拱市乡莲花村-龙凤镇(望营路口)进行整治提升,设置小景小品并完善附属设施等。(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项目一并实施)
对锡天路—汇向路—賨人谷景区(大门口)道路进行病害处理,设置小景小品并完善附属设施等。(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二批项目统筹实施)
对其他示范公路进行整治提升。(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项目一并实施;或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二批项目统筹实施)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完善乡村客运配套工程。对示范线路招呼站(牌)等乡村客运配套工程进行完善(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项目一并实施;或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二批项目统筹实施)。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3.持续推进“农村公路产业、旅游、生态、文化”等融合发展,农村公路服务“三农”支撑保障作用明显;持续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美丽农村路、建制村联网路等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农村公路网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4.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评选工作。县级层面出台“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评选办法,明确创建、评选标准,开展示范创建评选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命名,预估示范乡镇、示范村奖励经费60万元,由县级财政据实解决。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5.加强农村交通文化建设,因地制宜融入文化元素,树立农村公路发展良好形象,打造农村公路文化品牌。预估金额30万元,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据实解决。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财政局
(三)依法治路,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管理体系,建立“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的三级路长组织形式;健全完善请示报告、组织协商、信息反馈、督察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运行机制;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政府督查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建立壮大管理队伍。县有路政员、乡镇(街道)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清晰、运转良好。乡镇(街道)管理人员由乡镇人员、村社干部组成;并制定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管理队伍具有正常办公条件,所有管理机构运转正常比例达100%,并收集完善相关管理资料。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交运局、县人社局
3.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各单位每年应编制经费计划,报相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其政府财政预算,按预算计划合理使用经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4.完善路政和安全管理制度。减少因安防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各乡镇、村要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并实现全覆盖。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及时发现、制止损坏农村公路行为,对农村公路实行有效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5.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一路、两沟、两行树”的标准,对新建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具备条件的老路逐步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积极开展非公路标志牌、摆摊设点、违章搭建等涉路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系统治理农村公路两侧“脏、乱、差”现象,优化路域环境。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环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6.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对农村公路宜绿路段进行绿化,县道绿化率达98%,乡道绿化率达95%,村道绿化率达90%。结合沿线地形地貌,因地制宜美化、绿化农村公路。
责任单位:县环治办、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7.提升农村公路抗灾能力。积极推进实施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通过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整合政府和市场的优质资源,拓宽农村公路灾后抢修资金渠道,减轻自然灾害导致的恢复重建及养护维修费用负担,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构建农村公路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群众安全畅通出行,预估经费30万元,由县级财政据实解决。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8.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将农村公路建设和运营企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提高交通服务质量。促进经营者、建设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双重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行业信用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大数据中心
9.加强行业监管与地方监管联动。加强行业与地方联动监管力度,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责任单位:县道安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四)坚持畅通,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明确主体责任和完善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体系,各级职能职责明确。县级有公路养护专门机构,每个乡镇(街道)有交通管理站,每个村有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且管养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养护管理机构日常工作记录完善、闭合。县交运局负责国、省、县道公路和桥梁的专业养护及日常养护。各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乡、村(组)道公路的日常养护,以及乡、村(组)公路桥梁监管。确保达到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的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推进管养规范化进程。完善渠县农村公路、桥梁、隧道等养护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参照《四川省农村公路 “六个一工程 ”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完成村道公路交叉路口“六个一工程 ”建设,即建设一套指路标志标牌、一块公路信息牌 (碑)、一个通视区(一块凸面镜)、一组道口标柱桩、一条警示减速标线、一处景观小品。
责任单位:县道安办、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3.积极创新养护保障机制。创新养护资金保障为主、动态调整机制为辅的养护机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养护规模增长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出台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切实保障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开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4.强化应急保障能力。配齐配强养护设备设施,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标准化、信息化、机械化的道路应急保障体系,完善机械化养护及应急中心,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
5.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县、乡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路侧护栏安装等)实施率达到100%,已开通客运的村道安防设施和标志标牌完善,建立安防等附属设施及时修复机制,日常维护到位。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道安办、县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6.确保路面状况良好。定期开展农村公路路况检测评定,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达到80以上,预估检测经费30万元,由县级财政据实解决。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
7.加强病危桥整治。推进病危桥整治工作,消除农村公路病危桥。针对年报中的全部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8.积极探索市场化养护机制。试点探索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明确养护管理机构和第三方单位职能职责。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通过“先区域试点、再全面推广”的方式,进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新模式探索和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养护市场合理分工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和“养护市场化、队伍专业化、作业机械化、服务标准化”的养护市场化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9.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考核工作。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要求,健全考核体系,建立奖惩机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将市场主体同步纳入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乡镇级养护机构(包括市场化主体部分等)日常养护工作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乡镇级养护机构定期开展对村级养护队伍(包括市场化主体部分等)日常养护工作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五)便民惠民,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提升农村客运水平。一是根据我县农村客运发展形势需求,及时编制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及农村客运线路布局规划;二是制定建制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及联合审核机制,确保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三是对城镇周边条件成熟的客运线路试点公交化改造,投放运行新能源公交车,同时对偏远或条件不成熟的线路车辆按照现有政策补贴到位,维持运行,确保群众出行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推进乡村物流体系融合发展。乡村物流网点设置覆盖率达100%,各乡镇积极拓展乡镇客运站综合服务功能,使其兼容快递收寄、电商交易等,实现物流资源、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充分共享,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物流配送渠道,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打造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加快“交旅、交邮”融合发展,多措并举扩展片区客运运营方式,形成新型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增加片区客运车辆收入。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3.全面推进“金通工程”。按照上级要求规范乡村客运LOGO标识、招呼站(牌)、公示内容、车辆外观颜色、驾驶员工牌和服装规格式样。对招呼站、村级招呼站(牌)、城市公交站台进行梳理,对破损的招呼站(牌)进行修复完善,加快新改建乡村运输综合服务站进程。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4.强化客运监管平台。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乡镇为主、社会联动”的原则,健全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县、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各乡镇(街道)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坚持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并统一基层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实现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全覆盖。严格客运许可和驾驶员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同时,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拒绝乘坐不安全、无保障的车辆,让群众知晓、理解、支持、参与农村客运的监督与管理。
责任单位:县道安办、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六)狠抓安全,健全应急信息平台。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 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函〔2021〕68号)文件要求,示范县需建立信息化平台,借鉴其它已成功创建示范县的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为提高我县水、陆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拟建立涵盖全县所有客运、货运、重要线路、重点点位、码头、船舶集中停泊区等方面的信息化指挥系统,集成资产管理、运输安全及治超治限等功能为一体、实现跨行业领域协助的应急信息平台。项目经费具体以工可或实施方案为准,资金来源为省级示范县创建成功后的奖励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七)完善内业,形成系统性资料。
根据“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细则及上级创建工作要求,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完善相关内业资料,由县交运局统一收集汇总上报,确保考评验收合格。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道安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等所有涉及单位
(八)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一是组织“四好农村路”专题宣传活动,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二是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对“四好农村路”推进中的好经验、先进典型及社会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全力营造“四好农村路”建设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制作好省级考评验收要求宣传画册和宣传片。预估宣传经费120万元,由县级财政据实解决。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六、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3月)。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统筹全县农村公路的基本情况,将示范路打造等建设需求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三年攻坚方案一并或先期实施;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展示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成就,着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4月-5月)。根据方案计划内容积极有序推进实施,各参与创建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按照既定工作目标任务,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加强检查调度、督查,及时汇报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申报迎检阶段(2022年6月-8月)。县政府办牵头,县交通局负责,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经验示范文件,并向上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对内外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实地考核验收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渠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一是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高效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经费,将示范工作建设县级配套资金、日常养护经费和创建工作经费等及时足额保障到位。二是协作保障。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按责任分工完成工作任务,并在示范线路建设过程中做好配合、协调等工作。三是其他资源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要将农业产业、旅游等项目向示范线路倾斜,全力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打造提升工作,确保示范沿线效果优良。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会同县纪委监委定期不定期对乡镇、部门“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监委组织约谈予以问责。
附件:1.渠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渠县创建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渠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飞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李 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 飞 县政府办主任
黄 伦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蒲志华 县交运局局长
杜克云 县财政局局长
温泽莲 县审计局局长
李 峰 县发改局局长
吴 斌 县公安局政委
李德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德成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曾 涛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李夏冬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伍治盛 县商务局局长
邓茂松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楚 勇 县司法局局长
严 飞 县人社局局长
熊友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周 全 县环治办主任
周正茂 县道安办主任
罗远东 县交警大队队长
黄小松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吴 涛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蒲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