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府办〔2021〕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渠县2021年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渠县2021年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民化,为县域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安排,稳步推进县本级、乡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并延伸至各村(社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建设目标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相融合,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打造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线上线下一体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2021年12月底前县本级在行审局政务大厅、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和矛调中心建成县级政府信息公开专区;2022年5月底前各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建成乡镇政务公开专区,并选取本辖区内1-3个村(社区)服务点建成政务公开标准示范点;
二、建设要求
各政务公开专区要按照“五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规范专区建设,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一)统一标识。专区统一命名为“政务公开专区”,要求做到标识醒目,美观协调。专窗统一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专窗”,利用LED屏或立牌展示。
(二)统一设备。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满足网上查询、申请填报、打印等需求。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配备触摸查询一体机、自助服务一体机等设施设备,满足服务对象各类自助服务需求。
(三)统一资料。配备政策资料架,提供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表、渠县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惠民惠企政策汇编、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文件资料;可根据场地条件悬挂展示(可用展架或“易拉宝”)工作流程图、审批服务事项“二维码”矩阵图、政务新媒体“二维码”矩阵图、“一件事一次办”海报等内容,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
(四)统一功能。政务公开专区应具备法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民互动(回应关切)三项基本功能。
(五)统一管理。各单位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三、建设内容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按照“五个一”即“一区、一窗、一屏、一栏、一箱”配置要求建设。
“一区”:乡镇(街道)在便民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显著位置悬挂政务公开专区标识,配备自助服务用的电脑、打印机、查询机以及便民利民设施,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服务办事资料表格、政府公报、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及其它当前重点工作宣传信息等纸质资料。
“一窗”: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应在综合受理窗口加挂“政府信息公开专窗”牌子,明确综合受理员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服务。
“一屏”:充分利用便民服务信息发布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政策及解读、疫情防控、科普信息、政务服务等信息,集中展示各级涉农、惠民政策。
“一栏”: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党务公开、事务公开、政策公开、财务公开、机构公开等分类及时公开,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箱”: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意见簿(可与基层便民服务意见箱共用),充分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关切,采纳合理建议。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做到有诉求必回复。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