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府办〔2021〕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渠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目录》是我县确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的主要依据。凡列入《目录》的项目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均需统一进入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二、各项目监管(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分析梳理所辖公共资源管理和配置情况,凡符合市场化配置条件的公共资源项目,要做到“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及时报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补充列入《目录》;对依法不再适宜统一进场交易的项目,及时将其剔除出《目录》。
三、严格执行《目录》项目交易规定。凡列入《目录》的项目,应进场而未进场交易,或仅部分交易流程环节进场交易的,均属场外交易,视作违规处理,对该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本《目录》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渠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渠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类别 | 项目 | 内 容 | 备注 |
一、工程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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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1.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 (1)建筑工程(含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古建筑保护性工程、人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信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邮政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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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木工程(含道路工程、轨道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水工工程、矿山工程、架线与管沟工程、其他土木工程) | |||
(3)市政公用工程(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泵站工程、燃气管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其他市政公用工程) | |||
(4)机电工程(含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工程、智能化工程、管道工程、消防工程、净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设备及管道防腐蚀与绝热工程、炉窑工程、电子与信息通信工程等) | |||
(5)交通运输工程(含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水运工程、城市交通工程、民用机场工程、隧道工程、索道工程、长输管道工程等) | |||
(6)水利电力工程(含水利工程、水库与水电工程、发电、送电、变电等) | |||
类别 | 项目 | 内 容 | 备注 |
工程 |
| (7)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不包含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矿山修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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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工程类项目:以上工程项目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 | |||
2.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国家投资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材料 |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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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类项目 | |||
政府采购 | (一)货物类项目 |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 |
(二)工程类项目 | |||
(三)服务类项目 | |||
类别 | 项目 | 内 容 | 备注 |
三、资源类项目 | |||
(一)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 1.国有有限资源的使用权、养护权 | (1)山体覆绿工程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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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公益林地养护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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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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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矿权有偿出让 | 各类矿权资源探矿权有偿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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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矿权有偿出让 | 各类矿产资源(含河道砂石)采矿权有偿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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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 1.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 | (1)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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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供气特许经营权出让 | |||
(3)主要污染物(垃圾、污水、泥污等)处理特许经营权出让 | |||
(4)依附市政设施、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 | |||
(5)市政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 | |||
(6)公共场所(含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位等)商业化运作承包特许经营权出让 | |||
(7)自然景区开发特许经营权出让 | |||
(8)各类摊(网)点特许经营权出让 | |||
(9)货运汽车城市道路使用权出让 | |||
(10)小型水利项目开发特许经营权出让 | |||
(11)航道特许经营权出让 | |||
(12)加油站经营权所有权出让 | |||
(13)其他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 | |||
类别 | 项目 | 内 容 | 备注 |
(二)社会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 2.公共、公益事业管理权类 |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服务社会化外包等公共、公益事业管理权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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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定点服务采购 | ||
4.其他社会资源市场化配置 | (1)道路、桥梁、建筑、园林等公共场所、设施和各类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冠名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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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吉祥号牌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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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权属相关资源有偿转让 | 1.污染物排放权有偿转让 | 垃圾等固体污染物、工业和生活污水等液体污染物、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权有偿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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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墓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 | 公共墓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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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涉及国有权属相关资源的有偿使用交易项目 | 含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涉及国家有权属相关能源的有偿转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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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 其他资源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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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目 | 内 容 | 备注 |
四、资产类项目 | |||
(一)无形资产类 | 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国有知识产权转让 | 含专利权、商标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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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型资产类 |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交易 | (1)公房、公车等资产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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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旧、淘汰物资处理 | |||
(3)各类上交物资处理 | |||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允许直接协议转让的国有产权的交易 | |||
(5)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发生的资产处理 | |||
(6)其他物资处置 | |||
2.行政执法部门罚没物品市场化处置 | 行政执法部门各类罚没物资处置 | ||
五、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 |||
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 按规定在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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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数据资源 | |||
数据交易项目 | 政府数据交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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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交易项目 | |||
类别 | 项目 | 内 容 | 备注 |
七、其他资源、资产类项目 | |||
(一)农村资源化市场配置 | 农村产权出让和转让 | 以拍卖、招投标、挂牌等公开竞买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出让或转让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产品期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项目进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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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 水流、林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有限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养护权承包项目 | 包括山体覆绿工程承包、小型水利项目 经营权有偿转让,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国有、公益林地养护等项目进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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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 其他进场的资源、资产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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