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信用环境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根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并结合渠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
全力提升渠县诚实守信信用环境水平,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着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督导工作,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加强工作保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责任单位之间要增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每月25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的书面总结报送至县发改局(联系电话:7223328;邮箱:2169673822@qq.com)。同时,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15日前至少报送1篇信息至县发改局。
(三)加强资料管理。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佐证资料的收集管理,完成任务当月由各牵头单位一并报送佐证资料至县发改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县委营商办。
(四)加强跟踪指导。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适时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县发改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分组分片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汇总上报县委营商办。
附件:渠县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目标责任清单
附件
渠县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目标责任清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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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信用基础建设 | (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 1.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 县发改局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 2021年10月 |
(二)做好“双公示”工作 | 2.各有关部门将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按照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填写上报渠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 县发改局 | 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权职能的县级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3.每月对信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逆排名通报,不定期对录入情况较差部门开展业务培训。 | 县发改局 | 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权职能的市级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三)完善信用信息平台 | 4.加强信用中国(达州渠县)网站建设,将信用中国(达州渠县)网站纳入政府网站监管。 | 县发改局 | 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 | 2021年9月 | |
二、构建优质信用环境 | (四)推动信用惠民便企服务 | 5.引导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全国信易贷、天府信用通平台,拓宽我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 县发改局、人行渠县支行 | 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五)推动诚信文化建设 | 6.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全县各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 县委组织部 | 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2021年12月 | |
7.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 县经信局 | 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2021年12月 | ||
8.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 县人社局 | 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税务局、人行渠县支行、县总工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2021年12月 | ||
9.加强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指导涉事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处置;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清理网络平台有害信息,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空间。 | 县委网信办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2021年12月 | ||
10.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建设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道德模范及诚信典范,曝光失信典型。 | 县委宣传部 | 人行渠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2021年12月 | ||
三、增强信用监管力度 | (六)扎实开展事前信用监管 | 11.推广信用承诺应用,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清单化管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行业、领域除外。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12.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动态调整已公布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列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提供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承诺情况记入申请人信用信息,作为差异化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行政机关要及时向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告知承诺工作信息,便于平台归集公示。 | 县司法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邮政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2021年12月 | ||
(七)有序推进事中信用监管 | 13.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有序推进一般行业和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生态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 持续推进 | |
(八)不断强化事后信用监管 | 14.做好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 县发改局 | 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县人民法院、县金融办、县口岸物流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2021年12月 | |
15.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归集、共享和更新等工作,并通过信用中国(四川达州)等网站公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 | 县发改局 | 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四、强化信用工作保障 | (九)做好信用人才培养工作 | 16.开展信用数据归集、信用修复等专题培训会,提升信用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 | 县发改局 | 县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 2021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