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新市镇设7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印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和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对镇村两级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基层治理提供审计服务。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产权制度、宅基地等各项改革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牵头承担本级河长制日常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承担法定和赋予到乡镇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和相关服务事项;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
(六)财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应急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农村道路交通、船舶码头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统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渠县新市镇文昌街26号
四、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590053
六、负责人姓名:苏勤 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