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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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人才培养、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行业、本部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及司法衔接工作。

  ()负责拟订城市容貌管理方面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城市容貌秩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

  ()负责拟订城市环境卫生方面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城市环境卫生实施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分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方面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及受纳处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负责智慧城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省、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密切相关,且纳入城市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行使下列权力: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营业活动和商业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市场监督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以上行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命令权;

  10.行使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负责组织全县相关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相关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处以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受理相关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和部门移送的案件查处工作。

  ()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

  边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6个内设机:

  (一)办公室。

  负责人:王雷

  联系电话:7202611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卫生健康、年鉴、群团、统战、双拥、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内部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负责内外联络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印章和车辆管理;牵头负责宣传工作;牵头负责对下属各单位的目标考核。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周泽光

  联系电话:13388202168

  参与县委、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负责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与改革,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负责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法制教育、宣传及执法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及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备案;负责执法文书管理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管理规定、标准、规程细则;负责承办本系统有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窗口工作;参与城市规划新建、改护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方案审查。

  (三)执法监督股。

  负责人:王拉非

  联系电话:15228028123

  负责省市县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安排部署、决定决议和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反馈执行情况;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实施县政府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跨区域和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城市临时性文艺演出场所的管理;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活动的检查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重点工作的检查;负责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机制;负责处理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工作。

  (四)市容环卫事业管理股。

  负责人:徐峰

  联系电话:15183579900

  负责编制城市容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扬尘污染、油烟污染、垃圾处理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智慧城管和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咨询、建议、意见;负责处理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相关的突发、应急事件;负责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

  (五)党建办(人事股)

  负责人:刘冬伟

  联系电话:18781859900

  负责党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指导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和执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职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组织指导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工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财务装备股。

  负责人:周泽光

  联系电话:13399202168

  负责局机关财政资金预算、收支、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设施、执法装备、制服、标志的集中采购和配备、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财税、价格政策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落实;负责组织局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各项收费及支出、票证、财务档案、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渠县天星街道东二期安置房3号楼商业房2

  四、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202611

  六、负责人姓名:王凌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