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二)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负责办理行政审批和其他相关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察、图审、验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四)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协调进驻大厅部门的依申请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对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七)负责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
(八)负责管理、指导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效能投诉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
1.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将统筹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2.行使县政府根据需要集中到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权。
3.将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在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经划转给县行政审批局行使的行政许可权。
2.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推动事业发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
3.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县行政审批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条件、权限、内容等履行审批职责进行监督。
4.各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主体责任,对行政相对人获得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批文后,是否按照审批批文确定的范围、标准、主体、方式、条件及程序等实施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对行业内的其他行政相对人实施日常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具体监管办法,建立标准化监管机制,实行“监管清单”管理制度。
5.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县行政审批局上报。
6.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县行政审批局。
7.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做好审批过程中的现场勘察、图审、验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8.对划转事项在审批环节涉及收费的,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委托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开票收取。
9.县委编办负责清理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县相关部门入驻政务大厅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行政审批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
联系电话:7105066
负责财务、安全、保密、文秘、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综合治理、脱贫攻坚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机构编制、机关党建、内部审计、老年等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和调研工作。负责重要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放管服”办公室)
联系电话:7226685
负责拟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对县级部门(单位)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承担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相关工作;承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处理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法律事务;负责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负责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其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的审核并提出建议。
(三)勘验服务股
联系电话:7226902
负责统一组织行政审批所需的现场勘验、技术论证、专家评审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建立、管理涉审中介机构信息库,及时掌握中介机构动态信息。
(四)政务管理股
联系电话:7105088
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并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对本部门及入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五)投资建设审批股
联系电话:7226905
负责办理涉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收购资格认定除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原林业领域相关行政审批除外)、县人防办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六)市场准入审批股
联系电话:7226091
负责办理涉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七)城管交通审批股
联系电话:7226903
负责办理涉及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八)涉农事务审批股
联系电话:7226023
负责办理涉及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九)社会事务审批股
联系电话:7226912
负责办理涉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三、办公地址:渠县天星街道五井路西段78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105066
六、负责人姓名:刘德成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