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初审并上报福利企业资格材料,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渠县行政区划图。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一是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加强基本社会服务。一是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完成渠县福尔康老年颐养中心、渠县中润养老服务中心“小升规”申报入统工作。二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医养、康养、旅养结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印发渠县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编印老年教育教材及涉老政策、老年健康保健资料。全面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力度,着力发展全县老年教育事业。承办好渠县老年大学,开展丰富多样的老年教学活动。四是强化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工作。五是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重点对全县违规违法修建硬化大墓、活人墓进行深入摸排,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回头查。
3、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为核心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配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渠县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二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渠县村(社区)干部绩效管理办法》,加强村(社区)干部绩效管理,更好地发挥村(社区)干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三是改扩建静边镇静边社区、汇东乡邓家村等社区服务站。四是完成了全县村(居)委会主任培训。五是推进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化“廉洁村(社区)”建设,渠南大山社区、新市五通村、临巴凉桥村成功创建市级廉洁村(社区)。六是开展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针对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区分情况全面梳理,依规依纪依法,对不符合标准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予以清理撤换。七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在任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进行全覆盖从严审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
4、加强专项行政管理。一是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修改、完善更新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三是完成2019年度路道街巷道路命名前期工作和渠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四是完成《渠县标准地名录》编撰和《渠县城区标准地名图》《渠县行政区划图》出版。五是完成“智慧门牌”安装上墙工作,加快推进渠县城区新命(更)名路段的“智慧门牌”安装上墙和“智慧门牌”APP的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渠县民政局是负责本县民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5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因机构改革,部分划出。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渠县殡仪馆
2. 渠县老年大学
3. 渠县救助管理站
4. 渠县福利院
5. 渠县康复医院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民政系统收、支总计7914.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98.65万元,下降36.7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划出和人员减少等。
1、渠县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收、支总计7109.6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52.06万元,下降39.5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划出和人员减少。
2、渠县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 收、支总计397.2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38万元,增长4.8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渠县老年大学2019年度收、支总计97.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比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率1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对老年协会工作经费增加所致。
4、渠县福利院2019年度收、支总计73.6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7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5、渠县康复医院2019年度收、支总计117.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11万元,增长12.6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6、 渠县殡仪馆2019年度收、支总计120.2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24万元,下降39.72%。主要变动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民政系统本年收入合计791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15.39万元,占93.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48万元,占6.3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1、渠县民政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10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3.84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78万元,占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渠县救助管理站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9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53万元,占96.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万元,占3.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3、渠县老年大学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4、渠县福利院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5、渠县康复医院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6、 渠县殡仪馆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2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民政系统支出合计587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25万元,占27.3%;项目支出4267.81万元,占7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1、渠县民政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06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49万元,占21.6%;项目支出3974.32万元,占7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渠县救助管理站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9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7万元,占36.14%;项目支出253.7万元,占63.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3、渠县老年大学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36.79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4、渠县福利院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2万元,占95.92%;项目支出3万元,占4.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5、渠县康复医院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6、 渠县殡仪馆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2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民政系统收、支总计7914.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52.06万元,下降39.5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划出和人员减少。
1、渠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支总计7109.6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98.65万元,下降36.7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划出和人员减少等。
2、渠县救助管理站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7.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38万元,增长4.8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 渠县老年大学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比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率1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对老年协会工作经费增加所致。
4、渠县福利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62万元。与2018年财政收入94.35万相比,财政拨款收减少20.5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项目资金减少。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62万元。与2018年财政支出59.15万元相比,财政支出增加14.4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渠县康复医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0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1万元,增长12.6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6、 渠县殡仪馆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24万元,下降39.72%。主要变动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民政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项目拨付减少。
1、渠县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13万元,增长0.5%。主要变动原因项目拨付。
2、渠县救助管理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4万元,增长1.2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渠县老年大学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比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率1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对老年协会工作经费增加所致。
4、渠县福利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59.1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4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渠县康复医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1万元,增长12.6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6、渠县殡仪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9.24万元,下降39.72%。主要变动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渠县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4.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2.74万元,占97.4%;卫生健康支出46.76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62.37万元,占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4万元,占0.5%。
2、渠县救助管理站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2万元,占96.00%;卫生健康支出5.68万元,占1.48%;住房保障支出9.7万元,占2.52%。
3、 渠县老年大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4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41.76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占4%。
4、渠县福利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2万元,占92.39%;卫生健康支出1.96,占2.7%;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占5.65%。
5、渠县康复医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15元,占89.81%;卫生健康(类)支出5.01万元,占4.28%;住房保障(类)支出6.92万元,占5.91%。
6、渠县殡仪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1万元,占89.81%;卫生健康支出4.52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7.73万元,占6.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民政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9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9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9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20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20.71万元,完成预算73.2%。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218.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40.4%。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民政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渠县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完成预算。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所以没有“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机构改革,车辆移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次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35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4、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次为0。
5、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次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渠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3.99万元。
2、渠县救助管理站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渠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5万元,比2018年增加0.26万元,上升0.4%。主要原因是执行相关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渠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渠县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红色纪念园管理经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红色纪念园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因机构改革此项资金全部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
2.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了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民政管理事务任务量大,经费严重不足,工作开展很被动。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增加工作经费,确保民政工作有序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 |||||
项目名称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
预算单位 | 渠县民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万元 | 执行数: | 6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号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 完成了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号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全县进行民政政策宣传 | 在全县进行民政政策宣传3-5次 | 在全县进行民政政策宣传3-5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要求落实好政策 | 让广大群众了解民政政策 | 广大群众了解了民政政策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规定落实好政策 | 按年初计划分步实施 | 按年初计划分步实施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 60万元 | 6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严格成本控制,提高资金效率 |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成本控制不突破60万 | 成本控制6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在宣传中注重环保理念 | 在宣传中注重环保理念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促进相关政策落实 | 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95%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项): 为职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预算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为职工医疗保险预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职工住房公积金预算经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渠县民政局设 7 个内设机构:综合室(党建办、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养老服务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二)机构职能。
(一)综合室(党建办、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保密、维稳、综治、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年鉴编撰、督查督办、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爱国卫生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等相关事项,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民政系统信访工作。会同业务股室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组织承担民政统计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社保医保、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和民政数据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承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日常事务。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发展党员。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史、执政史录编撰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监督,统筹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统战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承担局党委和机关党委日常事务和交办事项。
(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和县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负责殡仪服务站、骨灰陈放设施的审批和社会公共墓地许可、殡仪馆设置上报工作。拟订全县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财政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协调全县区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县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四)社会福利股。拟订全县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督促、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落实及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开展。负责民政系统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五)养老服务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特困人员入住养老福利机构审核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等工作。负责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承担全县民政系统及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儿童保障股。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儿童照护及托幼工作。
(七)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指导全县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渠县行政区划图。
(三)人员概况。渠县民政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编制人数110人,实际在职人员9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年初预算安排916.01万元,追加预算6193.59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7109.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全年支出5068.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2.75万元,占96.53%;医疗卫生支出46.76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62.37万元,占1.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4,占0.44%,其他支出44.49,占0.8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目标完成。2019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项目2个,预算调整绩效目标项目1个,当年完成项目1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19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总额916.01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19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19年,上半年执行力度相对偏弱,下半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068.81万元,完成预算71.3%。
(2)违规记录。2019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我单位无该项指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
渠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详见下表。
2019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10 |
目标完成 | 10 | 10 | ||
编制准确 | 10 | 9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10 | |
动态调整 | 10 | 10 | ||
执行进度 | 10 | 9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9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4 | 4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映(8分) | 结果整改 | 4 | 3.5 | |
应用反馈 | 4 | 3.5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附件2
2019年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工作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项目绩效较好。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2、项目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工作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用于两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全部用于两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在全县进行民政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民政政策。多措并举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了资金全运行。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促进了民政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 存在主要问题
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 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对绩效预算管理的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