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渠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x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县金融办联系(具体地址:渠江街道县医院住院部老国税局4楼;联系电话:720745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年,县金融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完善制度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成立了由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全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
(二)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办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网络政务服务,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以简明实用、方便群众、有利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各股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尚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有效的信息报送考核机制,明确各股室年度金融信息报送的数量,充分调动单位股室和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2.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3.加大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完善信息发布体系,综合运用纸质公开、电子公开等方式,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进行信息电子化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渠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