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是负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县委工作部门。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指导、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检查和指导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命名、表彰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编制总数6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2人,其中在职6人,退休6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验收、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美德少年评选、善行渠县建设、复检验收文明单位工作、志愿者服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文明劝导、乡村学校少年官学校建设、道德讲坛、诚信企业、诚信个人、“最美渠县人”、乡村文明建设、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未成年留守儿童慰问等系列活动。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12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7.44万元。
渠县精神文明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27.44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125.28万元增加2.16万元,主要有因是调资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27.44万元:
渠县精神文明办(本级)基本支出127.44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25.28万元增加2.16万元,增加部分为人员经费、工资调整。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65万元,主要项目是主要项目是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经费、未成年人教育经费等,具体是: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经费50万元,未成年人教育经费15万元。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本级)项目支出65万元跟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65万元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涉及政府采购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个0个。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4.8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精神文明办共有车辆0辆。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