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渠府办函〔2021〕2号)要求,向社会公布2020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渠县县政府门府网站(http://www.quxian.gov.cn)查阅和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渠县天星镇东二期安置房3号楼2楼;联系电话:0818-7202611)。
二、概述
2020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城管执法大队、监察大队、环卫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增设信息公开载体。我局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了信息公开栏、建立微信公众号,定期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中国·渠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频率。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深化办事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我局在2018年印发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到内容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深入推进内部事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工作机制,对局每月经费收支情况,包括公务车辆运行费、电话使用费、政府采购等情况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中定期公开,变对下监督为对上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34 | 增267 | 140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735 | 增5950 | 968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0年的工作中,我们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发布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2021年,我们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力度,做到与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员具体负责,各股室、城管执法大队、监察大队、环卫所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充分用好政府门户网站,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和服务渠道。
七、落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情况
(一)抓实《条例》学用结合。加强条例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进行深入学习,准确理解法规条文,增强公开主动性、积极性。
(二)做好制度衔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开展。
(三)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四)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了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除特殊情况外,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六)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贯彻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七)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围绕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八)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确定由机关总支书记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九)抓好教育培训。加强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新晋公务员培训和日常培训内容。
(十)狠抓督促落实。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4日
(撰稿:王雷 审核:王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