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兴镇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上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2.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4.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6.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7.涌兴镇人民政府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8.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9.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10.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1.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当面受理点、便民资料等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方法
1.登入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quxian.gov.cn//),找到“乡、镇人民政府”,点击“渠县涌兴镇人民政府”,进入“渠县涌兴镇人民政府”首页,在导航条栏目上点击“政务公开”即可。
2.在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渠县涌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电话:7740018
办公地址:渠县涌兴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6352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2.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审核:张周杰 上传:赵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