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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惠民 政策解惑|关于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来源:渠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4-10-08     点击数: 人次

  广大城乡居民:

  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维护群众参保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间办理参保缴费的,按《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标准为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均财政补助为670元。

  三、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收。通过天府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手机APP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缴费—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三)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五)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四、特殊群体资助

  (一)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

  (二)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标准为300元/人/年,个人缴纳100元/人/年。

  (三)2024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并在达州市登记落户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生当年度个人缴费由户籍地所在县(市、区)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五、其他事项

  (一)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登记,或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四川医保APP)进行线上办理。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

  (二)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三)不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请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四川医保APP)办理暂停参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