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关于市政协五届会议第2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党伟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25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应该精雕细刻,既有全局的整体把握,又要有从微观切入”方面。(一)摸清底数、三问于民,在整体推进上强化统筹协调。为落实中、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发〔2022〕76号),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的工作职能,强化“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机制,掌握摸实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矛盾最复杂亟需改造的内容;根据小区条件的不同,坚持“一区一策”,因“区”施“策”,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对渠县国土局家属院楼道进行安全隐患排除整治,财政局家属院进行绿化、增设体育健身器材等。(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片区改造中突出特色亮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的“四统一”原则,改造前各地组织街道办、社区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逐一核查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充分收集小区居民改造意见和建议,并按“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的改造理念分类施策,在改变“面子”的同时,着力提升“里子”。如,在对渠县县委家属院改造中,通过壁画、宣传栏墙等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廉文化,采用浮雕墙精细刻画红军帮农民干农活、给农民讲课、农民给红军纳鞋底等温暖场景,背景融入文庙、汉阙等代表性建筑,造型简洁明朗,凸显地方文化特色;采用文化墙展现“龙潭起义”“抗击日寇”等微观场景,既美化了环境,又传承了红色文化。
二、关于“科学考核”方面。(一)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进度。依据国、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我市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达市住保办〔2023〕1号),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时间节点和形象进度,2月开工率30%以上、4月份开工率60%以上、6月份开工率100%。(二)全面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成效评价。2023年,渠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220个小区7716户。在今年老旧小区改造后,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评价制度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3〕51号)要求,将指导渠县开展改造成效初评和现场核查评价,形成初评结论,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上报省住建厅,评价结果将运用在以后年度改造计划和资金支持等工作中,对改造成效好的多支持。
三、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方面。一是加大政策支持,自2020年以来,我局会同财政、发改部门指导渠县项目包装,目前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407个小区,涉及居民户数16188户、楼栋数1070栋、住宅建筑面积161.08万平方米,占全市计划改造小区数的26.21%,位居全市排名第二。二是加强资金扶持,近3年以来,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协助渠县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共争取到位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89亿元,其中发改口的中央预算内资金0.31亿元;财政口的专项资金约1.58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渠县相关部门精心包装老旧小区项目,积极向上争取中、省补助资金,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6日
(联系人:住房保障科 王祖宏 联系电话:21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