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关于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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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我局对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自来水销售价格进行了社会调查、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经综合考量,结合渠县实际,起草了《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地址: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
邮编:635200
邮箱:12241325@qq.com
附件: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集意见稿).doc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日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切实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用户节约用水意识,结合实际,我局拟定了《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来文《关于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的请示》(渠博源水务〔2023〕57号),申请合并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
二、起草过程
收到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价格调整请示后,分管价格领导带队到各乡镇开展自来水销售价格问卷调整,累计发放民意调查问208份,收回208份,同意标准一的占88%。并对该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进行成本监审,经成本监审,按照规定的标准漏损率核定该公司平均供水成本为3.44元/吨。结合渠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渠县博源水务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方案》,并于3月26日在县水务局顶楼会议室召开了听证会,对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进行了听证,根据听证会意见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对自来水价格方案进行了完善,再次形成了《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定价成本构成、供水类别划分、供水公司基本情况和价格方案四部分内容。
四、征求意见情况
3月26日,我局组织居民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代表,在县水务局会议室召开了价格听证会,会上各方代表一致赞同价格方案一。
审核:贾春华,上传: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