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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大讲堂 解答群众关心问题

来源: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点击数: 人次

  问:社保可以一次性缴纳吗?

  答:1、个体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逐年缴纳社保(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没有一次性补缴政策!

  敲重点:

  未满16周岁不能购买社保;如果是第一次购买社保,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0周岁后不能购买社保。

  2、企业职工应由企业统一参保缴费。若应参保而未参保,且有劳动合同、工资表、财务凭证等原始依据,可由该企业申报补缴。

  问: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答: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待逐年缴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按当年标准一次性缴至满15年,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则需逐年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也可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敲重点:

  违规做假办理一次性补缴,涉嫌诈骗犯罪!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千万不要相信社会上声称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串串”,小心被骗财还涉嫌犯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