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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渠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08     点击数: 人次

政策文件: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图片解读:一图读懂《渠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音频解读: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mp3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激发市场活力,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推动2024年良好开局,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350号)精神,结合渠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三、主要亮点内容

  1.加大支持力度,给予财税政策支持(202311日至20271231日,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象)、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202311日至202712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消费方面出实招(202391日至20243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四川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在达州市注册登记的线下消费门店购置(家用)汽车、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财政部门按照年化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所需资金除省级承担80%,其余20%由市级承担4%、县级承担16%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达州秦巴地区商品交易会、达商美食推荐等活动,鼓励相关市场主体让利促销。落实促消费政策,对2023年开展促消费活动且带动消费成效明显的商圈和特色街区,按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组织活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个人消费者在渠县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渠县登记上牌,且机动车销售发票载明金额(不含税)为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10万元—40万元(含40万元)的分别给予3000/台、4000/台一次性购置补贴,并给予1000元商业用电费补贴。购置补贴合计上限为200万元,电费补贴合计上限为30万元,按照购车者申报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

  3.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添增动力(加大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运用力度,落实财政贴息政策,积极申请再贷款额度,以满足法人机构发放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的需求。对支持能源化工、新材料、农产品加工、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纺服饰以及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机构,综合全市贷款余额增量、贷款余额增幅等因素排名,对排名前3的,落实好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