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2023年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1.渠县户籍和县域内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县工业园区产业工人和随迁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及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子女。
4.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组织
1.城区公办学校初一招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乡镇公办学校初一招生由所在片区教育组组织,学校具体实施。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毕业生小升初
城区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2个城区公办学校志愿(志愿表由学校分发),或1个公办学校志愿和1个民办学校志愿。城区公办初一招生学校根据报名志愿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局通过电脑软件摇号录取。未被录取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有空缺学位的初中阶段学校就读。
(二)乡镇小学毕业生小升初
乡镇学校初一招收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先线下登记,后统一录入“省服务平台”。
(三)其他群体子女小升初
1.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适龄儿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公办学校随班就读;无法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可到渠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就读残疾适龄儿童,由辖区公办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适龄儿童。
2.符合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等群体子女,需在6月26日-6月30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县政府大楼5楼)登记。
3.进城购房、迁户人员子女,需在6月26日-6月30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暂未办房屋产权证的需在原房管局打印房屋销售备案表;户口薄原件、复印件等)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县政府大楼5楼)登记。
4.进城务工人员、县工业园区产业工人、随迁人员等子女,填写《渠县2023 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升初报名表》(附后),于7月12日-14日到县教育局设在城区相关初中学校的登记点统一登记(需提供户口簿,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县教育局在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内审核录取,额满为止。
五、招生流程
(一)城区公办多校划片招生
多校划片招生学校,即渠县中学、渠县二中、渠县三中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录取渠县城区小学毕业生(以学籍在城区小学为认定标准)。以及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
1.宣传阶段(6月21日—6月25日)
渠江教育组、天星教育组和城区小学毕业学校、初一招生学校召开动员会,利用公告、家长会及各种媒体,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我县初一招生政策。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设立报名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填报服务。
2.组织报名(6月26日-6月29日)
城区各小学组织毕业生填报志愿,可以填报2个城区公办学校志愿,或1个民办学校志愿和1个公办学校志愿。
3.资格审核(7月3日-7月7日)
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核,明确有效申请学生名单。
4.确定学位(7月10日-7月15日)
(1)城区公办初一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录取: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学生,若第二志愿学校总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两个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有空缺学位的初中阶段学校读书。
(2)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5.张榜公布(7月17日)
在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6.报到注册(7月18日-7月20日)
根据录取情况,到校报到注册。
(二)城区公办单校划片招生
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渠县四校、渠县六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录取到本校初中。即日起至8月29日,按照先线下登记信息,后统一录入“省服务平台”办法招收学生(学校需登记学生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收集适龄儿童所在户口薄的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三)乡镇公办单校划片招生
乡镇公办学校初一招生由学校组织,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即日起至8月29日,按照先线下登记信息,后统一录入“省服务平台”办法招收学生(学校需登记学生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收集适龄儿童所在户口薄的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登记且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初一招生相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8月21日至8月25日携带相关资料到县教育局基教股进行补登记,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渠县2023年进城务工等人员子女小升初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s://res.xfj.devonline.net/d/202306/4DE518C37FC0E5AB4D68A50FF0BFC0C0.docx
咨询电话
渠县教育局:0818-7223636
0818-7321948
渠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