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应农民群众的期盼。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一定程度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初见成效,农村改水、改厨、改厕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也还存在一定短板。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上热下冷”。由于部分农民环保意识较差,在家多为留守老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特别在开展净化活动时,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靠思想严重,内生动不足,常常是干部干,群众看。
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平衡。新农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得好的村(社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效果较为显著;在偏远村(社区)农民仍习惯于将垃圾随意倒在房前屋后以及公路边、河(沟)渠边等,垃圾乱倒现象依然存在,柴草乱堆乱放现象难以根治,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三是农村种植业废物影响农村环境。随着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秸秆作燃料越来越少,加之综合利用缺乏途径和秸秆还田技术还不成熟,秸秆基本上成了废弃物,焚烧又污染空气,是明令禁止的,大量的秸秆只有堆积在广袤农村的田边和地角或路边,靠长时间的自然腐烂,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农村闲置破败房屋影响村容村貌。农民群众都有落叶归根的思想,农村房屋拆除补助相对较低,大都农户都不愿将老旧(破败)房屋拆除,加上建新(购买)未拆旧、多年外出未归的农户的破败闲置住房在农村大量存在,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村容村貌。也增加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难度。
五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不及时。我县虽实行了“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四级清运模式,但在偏远村(社区)受基础设施、清运路程、专项经费等因素的影响,依然还存在垃圾转运不及时,垃圾堆积现象。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农民群众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人居环境整治,一定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乡村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带动示范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加强对农民的教育管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生产习惯,动员农民群众自觉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变“一冷一热”为“两头热”,切实增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形成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分步实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村情,区别对待,实行一村一策,结合我县行政村较大的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单位,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制订整治方案,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遵循“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分步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重点解决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最为突出、最为迫切的问题。
三是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废弃秸秆处理的科技创新,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增加附加值;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建新必拆旧、拆除破败房屋保留宅基权等措施,加快对农村破旧闲置房的规范处置进度;集中力量解决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垃圾乱倒、房前屋后“脏乱差”等方面问题;进一步健全垃圾清运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实行定点、定时、定人进行垃圾清运,杜绝垃圾堆积现象。
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人居环境整治瓶颈。经济投入是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因素,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延长农业产业链,切实增加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是从根本上解决人居住环境整治瓶颈。增加收入,才能让农民自觉、自愿地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农工党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