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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4-26     点击数: 人次

​ 政策文件:《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目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在周边市县时有发生,为稳定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拟定此文件。

  二、起草依据

  1、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主体,要组织实施免疫、监测、流调、防疫监管等工作落到实处。

  2、根据省、市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更好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

  3、为进一步明确乡村各级组织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职能,将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总体要求、防控目标、工作举措、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