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提案议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关于加强渠城出租车管理的建议及处理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13     点击数: 人次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建议第 004 号

事由

关于加强渠城出租车管理的建议

建议来源

√ 本人撰写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代表个人或联名建议

代表姓名

崔友群

代表团

01

工作单位

天星镇长青村

通讯地址

天星镇三选区

邮编


办公电话

13778386536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13778386536

联名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党派、团体、专委会、小组建议

组织名称(签章)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领导

批示


本栏由建议审查机构填写

审查类型

√ 立案           不立案议案

主办单位

县交运局

协办单位

县交警大队,

注意事项:1.人大代表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提交建议;参加人大的党派、团体、专委会、全委会期间各代表小组,均可以集体名义提交建议。2.建议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必须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必须一事一案。3.为了适应建议工作信息化的需要,请尽量将建议内容用A4纸打印附后,并通过U盘提交电子文档;或通过建议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建议。也可以用钢笔、签字笔等书写建议,但必须字迹清楚。


    一、事由

    近年来,渠城的公共交通事业不断得以发展,在推进城市建设的进程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捷生活节奏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出租车是一张不可或缺的亮丽名片,它是一个城市人文、风貌、品位和美誉度的综合体现,它所产生的形象与品牌效应十分重要。如何加强出租车行业的规范管理,在以上背景下,尤显必要。

    二、依据

    1.随意停车、乱停车上下客和等客 。渠城大街小巷、公交站点尤其是主干道和城中心,在前后车流密集的情况下,出租车司机在快速行驶时随意突然将车停下上下客,上客需要谈车费,下客需要付车费,占用一定时间,此举给交通造成堵塞甚至事故发生,同时也给人员带来不安全隐患,特别是别的司机在产生怨言的同时还会发生一些不文明行为。有些司机为了载客,长时间将车乱停在交通主干道上和人员密集的地方等客,此举会造成不亚于随意停车的后果。

    2.擅自搭拼车。一些司机为了增加收入,不尊重车上乘客,不顾车上乘客意愿,中途擅自招揽客人停车上客,有时甚至超员载客,既影响乘客赶路时间,又造成人车安全隐患,对乘客的隐私和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乱收费。个别司机出于利益,不同意打表不按表计费,与乘客讨价还价,否则就拒载。

    三、建议

    (一)设立禁止停车标识和“出租车上落点”提示牌。

    1.主干道红绿灯左右100m以内、城中心红绿灯左右50m以内,由交警部门设警示牌禁止停车,并由交管部门向出租车公司通报禁停路段及处罚情况,同时设立投诉电话,让全社会来监督,做到举报的奖,乱停的罚。

    2.指定区域点停车上落客,由交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道路宽广和车流及人员不密集区域划出一个点,设立“出租车上落点”提示牌,统一规范停车上落客(当然,允许客人要求将车直接开到宾馆饭店小区门口)。

    (二)由交管部门协调各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统一司机调整交接班时间,最大可能错开上下班高峰期;加强司机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大局理念和服务意识,急乘客所急,为乘客着想,不计较得失,千方百计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减少拒载现象,解决打车难问题。

    (三)不同于汽车、火车和飞机,出租车搭拼车对乘客个人隐私和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杜绝“搭拼车”现象,司机的利益是关键。为增加司机收入,政府应在财政补贴方面采取更优惠的措施,出租车公司在“承包费”即“份子钱”上做调整再让利于司机。

    (四)君子生财,取之有道,乱收费是一种不诚信行为,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白乱收费不仅是个人行为,还是社会不诚信的一种不良现象。教育广大司机树立服务意识,诚信经营,赚合理钱,不赚昧良心钱;

    2.目前“双创”工作正在有力推进,整治出租车乱收费应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3.取缔黑车营运,政府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行业协会加强维权工作,坚决彻底禁止非法营运,提高保护合法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和利益,杜绝乱收费现象。


                                 渠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4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崔友群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渠城出租车管理的建议》(第00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设立禁止停车标识和“出租车上落点”提示牌的建议

    一是县交警大队针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出租车随意上下客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城区主城所有主干道设为严管道路,并设立严管街警示标牌120余块。目前,已实现主干道红绿灯左右100m以内、城中心红绿灯左右50m以内,警示牌禁止停车标识齐全醒目。二是采取现场处罚和电子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机动车乱停乱放、出租车随意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我县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出租车随意上下客等乱象已大幅度好转。三是狠抓车辆“三乱”治理,着力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在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严查、严管、严治的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目前,县交警大队对违法停车曝光7期,有力震慑了乱停乱放机动车违法行为。从而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出租汽车LED顶灯、广场LED显示屏等方式设置宣传标语,培养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安全意识,定点停靠意识。

    二、关于整治出租车乱象的建议

    县交运局以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和“四城同创”为契机,针对出租车乱象问题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一是加大整治力度。县出管办抽调专人组建了出租车行业乱象治理工作专班,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重点对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拒载、随意组合等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拳治理出租车乱象。截至目前,接到群众投诉90余起, 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上路检查1200余车次,现场查处违规车辆50余台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出租汽车LED顶灯等方式设置宣传标语向社会公布县交运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县运管所分管领导、县出管办主要领导联系方式,多渠道、多部门接受群众监督,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加大教育力度。对城区出租车驾驶员集中分批进行一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教育,确保教育培训面达100%,提高从业人员注重形象建设的自觉性,注重窗口行业的正能量社会影响。并建立违规出租车单车或驾驶员曝光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教育震慑作用。

    三、关于取缔黑车营运的建议

    从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以来,结合本县工作实际,渠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一是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对城区及县域各乡镇非法营运车辆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动,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道路运输行业涉黑、涉恶人员和团伙,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三是严打黑车保护伞,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移交发现的问题线索,营造风清气正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

2020年1-6月,结合工作检查和社会举报等,县路政大队出动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执法车辆708台次,检查车辆1528台次,查处违法车辆20台次,有效的打击了黑车非法营运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渠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

                           渠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办公室郭鸿玺 电话:7322070 1522802618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