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渠县)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5     点击数: 人次

(第十批 2021年9月1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0

D2SC202109040009

该组靠河边的土地被占用修建砂石厂,运作过程中,扬尘、噪音扰民严重,破坏生态,导致土地无法耕种。

达州市

大气

  2021年9月5日,由县委常委李根带领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涉及的报恩乡清河村4组有两家企业,分别为:(1)报恩青佳石料加工厂,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报恩乡清河村4组;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4日,法定代表人:王凤,经营范围:石料加工、销售,年加工销售碎石、机砂20万吨左右。(2)清河坝加工厂由原四川楚渠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现由第三轮河道采砂竞得企业达州坤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该公司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报恩乡清河村4组,公司成立于2020年03月19日,法定代表人:何克宇,经营范围:砂石加工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年产量40万吨左右。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审批情况

  1.渠县报恩青佳石料加工厂完善了以下手续:2017年12月20日,取得临时环保备案(渠环函〔2017〕218号),经达州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公示同意纳入临时环保备案(无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8年10月25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19年1月30日,取得行洪影响批复(渠水行审〔2019〕13号)。2019年4月16日,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渠国土资行审〔2019〕27号)。

  2.达州坤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清河坝加工厂完善了以下手续:2018年7月13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渠环〔2018〕30号),2019年1月7日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2018年8月25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19年1月30日,取得行洪影响批复(渠水行审〔2019〕12号)。2018年8月7日,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渠国土资行审〔2018〕2号)。

  (二)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水务部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以来,渠县水务局、渠县砂管办以河道采砂“清零行动”、“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河道采砂安全、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5月26日,水务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专班巡查发现清河坝加工厂物料未覆盖、防尘设施未到位等问题;2021年6月19日,巡查发现场地环境较差、国土手续过期、沉淀池污泥未清理;2021年8月17日,发现两处加工厂正在维护被洪水冲毁设备。

  2.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10月3日巡查中发现清河坝砂石加工厂物料储存区堆放物料未覆盖,四周未设置围挡;2021年2月3日巡查中发现清河坝砂石加工厂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措施对皮带传输采用封闭作业,对原料及产品堆场未采用“防风抑网+喷洒水设施”进行防尘。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作出了罚款3.8万元、8.9万元的行政处罚。

  3.县自然资源局工作开展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对青佳石料加工厂下发停工通知书(已停工整改),2020年4月17日对清河坝砂石加工厂下发停工通知书(新企业刚组建未生产,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该组靠河边的土地被占用修建砂石厂”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渠县报恩青佳石料加工厂于2014年10月建成,2016年5月取得营业执照并投产运行。该加工厂共占地11亩,其中厂区占地6亩(已流转,2013年至2028年),进出场道路占地5亩(租用)。渠国土资行审〔2019〕27号批复用地期限已到,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渠县清河坝加工厂于2014年建成,2015年初投产运行。该加工厂共占土地40亩,土地流转10年(2014年至2024年)。渠国土资行审〔2018〕2号批复用地期限已到,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二)关于“运作过程中,扬尘、噪音扰民严重”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1年9月5日,经现场调查并走访当地群众,碎石加工厂存在生产设施密闭不严,生产过程中时有出现喷淋设施故障、洒水车洒水频次不够、清扫不及时现象,造成扬尘、噪音扰民。

  (三)关于“破坏生态,导致土地无法耕种”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加工厂生产过程中通过水洗、喷淋、雾炮等措施降尘,场地内修建有污水收集沉淀池及废水循环利用设施,对环境影响很小;两处加工厂均与当地老百姓签订了土流转协议,不属于私自占用老百姓耕地,不存在无法耕种现象。  渠县清河坝加工厂于2014年建成,2015年初投产运行。该加工厂共占土地40亩,土地流转10年(2014年至2024年)。渠国土资行审〔2018〕2号批复用地期限已到,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二)关于“运作过程中,扬尘、噪音扰民严重”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1年9月5日,经现场调查并走访当地群众,碎石加工厂存在生产设施密闭不严,生产过程中时有出现喷淋设施故障、洒水车洒水频次不够、清扫不及时现象,造成扬尘、噪音扰民。

  (三)关于“破坏生态,导致土地无法耕种”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加工厂生产过程中通过水洗、喷淋、雾炮等措施降尘,场地内修建有污水收集沉淀池及废水循环利用设施,对环境影响很小;两处加工厂均与当地老百姓签订了土流转协议,不属于私自占用老百姓耕地,不存在无法耕种现象。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该组靠河边的土地被占用修建砂石厂”的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李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 渠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德旭。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渠县报恩青佳石料加工厂和达州坤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补办临时用地手续。(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关于“运作过程中,扬尘、噪音扰民严重”的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李根,责任单位: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渠县水务局,责任人: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吴志航、渠县水务局局长覃小东。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渠县报恩青佳石料加工厂和达州坤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硬化进出厂道路、硬化厂内道路,降低车辆运输扬尘;(2)完善厂区冲洗台建设;(3)修复、加高损毁围挡,对加工设备进行密封,禁止夜间运输和生产。(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破坏生态,导致土地无法耕种”的问题。不存在无法耕种现象,无需整改。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7日,专案工作组到报恩乡清河社区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阶段性办结

10

D2SC202109040009

该组靠河边的土地被占用修建砂石厂,运作过程中,扬尘、噪音扰民严重,破坏生态,导致土地无法耕种。

达州市

大气

部分属实

阶段性办结

(转自达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