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 云贵川三省“共同决定+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29
点击数: 人次
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将于7月1日起在云贵川三省同步施行。6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和条例实施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精神,落实全国人大相关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和条例,为守护赤水河清水绿岸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全国人大科学谋划、正确领导、统一指挥的丰硕成果,是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坚定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行动,要充分认识出台共同决定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
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议强调,共同决定和条例完善细化了赤水河流域保护基本制度,从严强化了赤水河流域保护刚性约束,全面优化了赤水河流域保护修复措施,要全面理解共同决定的关键要义,重点把握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突出特点,形成立法合力,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与绿色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有效实施。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对标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形成贯彻实施的强大工作合力;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对贯彻实施共同决定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地落实、终端见效;要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共同决定和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推动解决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助力长江大保护。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省长陈炜就贯彻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记者 刘佳)
文章转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